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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人:
信息员
发布时间:
2026-04-08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429学校第四届党委第二轮巡察一巡察组经济管理学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第三巡察组对文化与传播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安徽省委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经济管理学院

    1.信访接待点:文华楼三楼316办公室;

2.意见箱设置地点:文华楼一楼西侧113办公室旁;

3.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9-2554668,手机:17355922230(只接收短信) ;

4.电子邮箱:xcbgs@mail.hsu.edu.cn。

(二建筑工程学院

1.信访接待点:文启楼三楼309办公室;

2.意见箱设置地点:文启楼一楼大厅;

3.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9-2339668,手机:17355922230(只接收短信) ;

4.电子邮箱:xcbgs@mail.hsu.edu.cn。

(三)文化与传播学院

1.信访接待点:文澜楼320办公室;

2.意见箱设置地点:文澜楼门口;

3.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9-2545668,手机:17355922230(只接收短信) ;

4.电子邮箱:xcbgs@mail.hsu.edu.cn。

受理信访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截止时间为2026429日。欢迎广大师生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黄山学院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